1. | 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1190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0906007671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至第4點、第8點及第5點附件一、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3495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0點,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4796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5.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