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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營運及薪資費用實施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1190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8點,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18711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至第4點、第7點及第4點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23991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