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並自即日生效
1.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3495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8點,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4796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03000940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03001597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 用實施要點) |
5. | 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03003151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
6.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