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遊字 第11004000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遊字 第1120400556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5點及第3點附件三,自即日 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商標及推廣品著作 權授權作業要點) |
1.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遊字 第11004000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遊字 第1120400556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5點及第3點附件三,自即日 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商標及推廣品著作 權授權作業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