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130015001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130018501號令修正發布 第5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130022551號令修正發布 第5點,並自111年10月1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130027061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
5.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