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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

1.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九一六號、內政部臺內地字第八00四0八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十六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五一五號、內政部臺內地字第八五七四三二0號令修正全文十八條
3.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七四九號、行政院臺(87)內地字第八七八七六八0號令訂定全文二十一條
4.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九七九號令、內政部臺(八九)內地字第八九七一二三二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四條
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二B0000五八號、內政部臺內地字第0九二00七二六0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條文及第十條條文之附表二
6. 中華民國100年9月1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7990號、內政部臺內地字第 100018228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23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102561號、內政部臺內地字 第1041307639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0條、第1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