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交通部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自111年7月1日停止適用
附件:
附件1-本部重大災害業務之主辦單位.pdf
附件2-本部受理重大災害通報之主(協)辦單位.pdf
附件3-緊急應變小組通報單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