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交通部所屬機關機構所轄公有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及運動產業之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比例及使用費率標準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交通部所屬機關機構所轄公有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比例及使用費率標準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