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並自108年10月1日施行
附件:
一、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項目之車種及其適用規定.pdf
二、車輛規格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pdf
二之一、車輛規格規定.pdf
三、電子控制裝置.pdf
四、喇叭音量.pdf
五、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起).pdf
六、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pdf
七、間接視野裝置(照後鏡)安裝規定.pdf
八、間接視野裝置(照後鏡).pdf
九、腳架.pdf
十、整車疲勞強度.pdf
十一、速率計.pdf
十二、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pdf
十三、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pdf
十四、燈泡.pdf
十五、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六、非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七、方向燈.pdf
十八、車寬燈(前(側)位置燈).pdf
十九、尾燈(後(側)位置燈).pdf
二十、煞車燈.pdf
二十一、反光標誌(反光片).pdf
二十二、電磁相容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