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並自即日生效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第三點之一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
一、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項目之車種及其適用規定.pdf
二、車輛規格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pdf
二之一、車輛規格規定.pdf
三、電子控制裝置.pdf
三之一、電子控制裝置.pdf
四、喇叭音量.pdf
五、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起).pdf
六、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pdf
七、間接視野裝置(照後鏡)安裝規定.pdf
八、間接視野裝置(照後鏡).pdf
九、腳架.pdf
十、整車疲勞強度.pdf
十一、速率計.pdf
十二、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pdf
十三、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pdf
十四、燈泡.pdf
十五、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五之一、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六、非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六之一、非氣體放電式頭燈.pdf
十七、方向燈.pdf
十七之一、方向燈.pdf
十八、車寬燈(前(側)位置燈).pdf
十八之一、車寬燈(前(側)位置燈).pdf
十九、尾燈(後(側)位置燈).pdf
十九之一、尾燈(後(側)位置燈).pdf
二十、煞車燈.pdf
二十之一、煞車燈.pdf
二十一、反光標誌(反光片).pdf
二十二、電磁相容性.pdf
二十三、LED(發光二極體)光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