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定自111年7月1日施行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之一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附件:
附表-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