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內從事貨物簡易加工行為預先審理作業規範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
附件-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內從事貨物簡易加工行為預先審理作業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