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
附件一-切結書.pdf
附件二-非本國籍工作船從事離岸風力發電工程之展期或屆期流程.pdf
附件三-非本國籍離岸風力發電船舶之本國籍船員或風電關鍵性技術能力人員培訓申請程序.pdf
附件四-非本國籍離岸風力發電船舶培訓計畫審查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