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交通部航港局辦理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十二條紓困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並自109年1月15日生效
附件:
附件一-業者申請紓困補貼作業程序流程圖.pdf
附件二-申請表.pdf
附件三-兩岸海運客運直航業者支出費用應檢具單據.pdf
附件四-小三通客運航線營運業者各項營運成本應檢具單據.pdf
附件五-領款收據.pdf
附件六-預先撥付營運紓困補貼款申請書.pdf
附件七-補貼兩岸海運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場地租金申請表.pdf
附件八-切結書.pdf
附件九-領款收據.pdf
附件十-船舶特別檢查、定期檢查及臨時檢查所進行維修費用之補貼申請表.pdf
附件十一-經營載客小船業者紓困補貼( ___月至___月)申請表.pdf
附件十一之一-經營觀光管筏業者紓困補貼申請表.pdf
附件十一之二-自結營收報表.pdf
附件十一之三-經營海上平台業者紓困補貼申請表.pdf
附件十二-領款收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