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附件:
附件-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船長自行帶領靠離碼頭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