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經營國內定期航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之適用範圍及一定年齡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並自103年4月4日生效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中華民國103年3月18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10381000351號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