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並自即日生效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總說明及逐點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