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