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局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