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
本所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