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鐵路行車規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修正
第二節 固定號誌機
第三十二條
固定號誌機分為主號誌機、從屬號誌機及號誌附屬機三種。主號誌之類別
如下:
一、進站號誌機:對進入站內之列車顯示號誌者。
二、出發號誌機:對由站開出之列車顯示號誌者。
三、閉塞號誌機:對進入閉塞區間之列車顯示號誌者。
四、引導號誌機:對引導進站或出站之列車顯示號誌者。
五、掩護號誌機:對通過必需防護地點之列車顯示號誌者。
六、調車號誌機:對調車車輛顯示號誌者。
從屬號誌機之類別如下:
一、遠距號誌機:從屬於進站號誌機或掩護號誌機,在其外方預告主體號
誌機所顯示之號誌者。
二、通過號誌機:從屬於出發號誌機在其外方預告主體號誌機之號誌顯示
指示列車可否通過者。
三、號誌預告機:係設於自動區間、中央控制區間或繼電、電氣聯動裝置
之進站、出發或掩護號誌機外方,預告各該號誌機所顯示號誌情形者
。
號誌附屬機之類別如下:
一、進路表示機:附屬於進站號誌機、出發號誌機或調車號誌機,對列車
或車輛表示其進路者。
二、進路預告機:附屬於進站號誌機、出發號誌或閉塞號誌機,對列車預
告次一進站號誌機或出發號誌機所顯示之進路者。
第三十三條
固定號誌機之號誌顯示方式如下:
一、進站號誌機、出發號誌機、閉塞號誌機及掩護號誌機;
┌────┬───────────────────────┐
│ 方式 │ 顯示方式 │
│ ├────────┬──────────────┤
│\ │ 三位式 │ 二位式 │
│ \ ├────────┼────┬─────────┤
│ \ │ │ │ 臂木式 │
│ \│ 色燈式 │ 色燈光 ├────┬────┤
│種類 │ │ │ 晝間 │ 夜間 │
├────┼────────┼────┼────┼────┤
│險阻號誌│紅燈光或紅色閃光│紅色燈光│臂木水平│紅色燈光│
├────┼────────┼────┼────┼────┤
│注意號誌│橙黃色燈光 │ │ │ │
├────┼────────┼────┼────┼────┤
│減速號誌│上位紅色燈、下位│ │ │ │
│ │橙黃色燈或上位紅│ │ │ │
│ │色燈、下位橙黃色│ │ │ │
│ │閃光燈或兩個重宜│ │ │ │
│ │燈黃色燈光或橙黃│ │ │ │
│ │色閃光燈 │ │ │ │
├────┼────────┼────┼────┼────┤
│平安號誌│綠色燈光 │綠色燈光│臂木左下│綠色燈光│
│ │ │ │斜四十五│ │
│ │ │ │度 │ │
└────┴────────┴────┴────┴────┘
二、引導號誌機
┌────┬───────────┐
│\ 方式│ 顯示方式 │
│ \ ├───────────┤
│種類\ │ 燈列式 │
├────┼───────────┤
│引導號誌│白色燈列左下斜四十五度│
└────┴───────────┘
三、調車號誌機
┌────┬───────────────────────┐
│ 方式 │ 顯示方式 │
│ ├────────┬──────────────┤
│\ │ 三位式 │ 二位式 │
│ \ ├────────┼────┬─────────┤
│ \ │ │ │ 臂木式 │
│ \│ 燈列式 │ 燈列光 ├────┬────┤
│種類 │ │ │ 晝間 │ 夜間 │
├────┼────────┼────┼────┼────┤
│險阻號誌│白色燈列水平 │白色燈列│臂木水平│紅色燈光│
│ │ │水平 │ │ │
├────┼────────┼────┼────┼────┤
│注意號誌│白色燈列左下斜四│ │ │ │
│ │十五度 │ │ │ │
├────┼────────┼────┼────┼────┤
│平安號誌│白色燈列垂直 │白色燈列│臂木左下│綠色燈光│
│ │ │左下斜四│斜四十五│ │
│ │ │十五度 │度 │ │
└────┴────────┴────┴────┴────┘
四、遠距號誌機
┌───────┬───────────────────┐
│\ 方式│ 顯示方式 │
│ \ ├────┬──────────────┤
│ \ │ 三位式 │ 二位式 │
│ \ ├────┼────┬─────────┤
│ \ │ │ │ 臂木式 │
│ \ │ 色燈式 │ 色燈光 ├────┬────┤
│種類 \│ │ │ 晝間 │ 夜間 │
├────┬──┼────┼────┼────┼────┤
│主體號誌│注意│橙黃色燈│橙黃色燈│臂木水平│橙黃色燈│
│機顯示險│ │光 │光 │ │光 │
│阻號誌時│號誌│ │ │ │ │
├────┼──┼────┼────┼────┼────┤
│主體號誌│平安│綠色燈光│綠色燈光│臂木左下│綠色燈光│
│機顯示注│ │ │ │斜四十五│ │
│意或平安│ │ │ │度 │ │
│號誌時 │號誌│ │ │ │ │
└────┴──┴────┴────┴────┴────┘
五、通過號誌機
┌──────────┬────────────────┐
│ \ 方式 │ 顯示方式 │
│ \ ├────────────────┤
│ \ │ 二位式 │
│ \ ├────┬───────────┤
│ \ │ │ 臂木式 │
│ \ │ 色燈光 ├─────┬─────┤
│種類 \ │ │ 晝間 │ 夜間 │
├───────┬──┼────┼─────┼─────┤
│主體號誌機顯示│注意│橙黃色燈│ 臂木水平 │橙黃色燈光│
│險阻號誌時 │號誌│光 │ │ │
├───────┼──┼────┼─────┼─────┤
│主體號誌機顯示│平安│綠色燈光│臂木左下斜│綠色燈光 │
│注意或平安號誌│號誌│ │四十五度 │ │
│時 │ │ │ │ │
└───────┴──┴────┴─────┴─────┘
六、號誌預告機
┌────────────┬─────────────┐
│ \ 方式│ 顯示方式 │
│ \ ├─────────────┤
│ \ │ 燈列式 │
│ \ ├──────┬──────┤
│ \ │主體號誌機三│主體號誌機二│
│種類 \ │位式者 │位式者 │
├───────┬────┼──────┼──────┤
│主體號誌機顯示│預告險阻│白色燈列水平│白色燈列水平│
│險阻號誌時 │號誌 │ │ │
├───────┼────┼──────┼──────┤
│主體號誌機顯示│預告注意│白色燈列左下│ │
│減速或注意號誌│號誌 │斜四十五度 │ │
│時 │ │ │ │
├───────┼────┼──────┼──────┤
│主體號誌機顯示│預告平安│白色燈列垂直│白色燈列左下│
│平安號誌時 │號誌 │ │斜四十五度 │
└───────┴────┴──────┴──────┘
第三十四條
臂木式之臂木式樣如下:
一、主體號誌機之臂木為長方形,正面為紅色,靠近臂端有白色線一條,
與臂端平行。
二、遠距號誌機及通過號誌機之臂木,其臂端分別為魚尾形及斧形,正面
均為橙黃色,靠近臂端有黑色線一條,與臂端平行。
使用號誌附屬機時,應訂定表示方式。
第三十五條
在同一處所,使用同一種類二以上之號誌機顯示號誌時,應訂定號誌機配
列方式,以表示所轄路線。
在同一處所,將二以上之號誌機上下配列顯示方式,其顯示方式,如係三
位式者,不得將各該號誌機垂直配裝。
第三十六條
固定號誌機發生故障時,應顯示對列車或車輛運轉上最大限制之號誌,或
不顯示號誌。
第三十七條
固定號誌機應以顯示對列車或車輛運轉上最大限制之號誌為定位。但施行
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區間之固定號誌機,得以顯示平安號誌為定
位。
第三十八條
主號誌機之防護區域如有障礙時,不得顯示對列車或車輛指示進行之號誌
。
第三十九條
出發號誌機除施行自動閉塞式及中央控制行車制之區間外,非俟該列車之
閉塞辦理完畢後,不得顯示平安號誌。
第四十條
三位式號誌機在其防護區域內之號誌機未顯示注意號誌前,不得顯示平安
號誌。
第四十一條
遠距號誌機或通過號誌機在主體號誌機未顯示平安號誌前,不得顯示平安
號誌。
遠距號誌機或通過號誌機與同一進入路線之進站號誌機、出發號誌機、閉
塞號誌機或掩護號誌機設於同一處所時,在各該號誌機未顯示平安號誌前
,不得顯示平安號誌。
號誌預告機在主體號誌機未顯示平安號誌前,不得顯示預告平安號誌;在
主體號誌機未顯示減速或注意號誌前,不得顯示預告減速或注意號誌。
第四十二條
進路表示機在附裝該表示機之號誌機未顯示指示進行之號誌前,不得表示
進路;進路預告機在附裝該表示機之號誌機及次一號誌機未顯示指示進行
之號誌前,不得預告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