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智慧型車隊管理系統核心模組軟體授權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4月3日 廢止
四、核心模組軟體移轉內容與授權使用範圍
為落實系統技術移轉,各類核心模組軟體移轉項目包括原始程式碼文
件、安裝光碟及技術操作手冊各乙份,授權使用容許範圍包括政府部
門使用、單位自行使用、學術研究及個人使用、商業加值使用等 4類
,茲說明如下:
(一)政府部門使用
適用對象為各級政府單位,以本所授權使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
礎,應用於推動各項示範計畫、開發智慧型運輸系統作業平台、
發展共用軟體協助運輸產業升級及其它經本所同意之使用目的等
。
(二)單位自行使用
以本所授權使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礎,應用於輔助申請單位本
身之營運,其使用方式包括直接應用及進行客製化組裝二類。
1.直接應用:係指直接以授權使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礎,依本
身應用需求組合為供其本身使用之應用軟體。
2.進行客製化組裝:係指申請單位自行或委託第三單位以授權使
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礎,修改原始程式碼開發供其本身使用
之應用軟體。
(三)商業加值使用
係指以授權使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礎,變更部分核心模組之設
計,使其成為商業套裝軟體或建置共同執行平台供其他使用者付
費應用之商業目的。
(四)學術研究及個人使用
係指以授權使用之核心模組軟體為基礎,僅供申請單位及個人於
執行專案計畫使用。
申請「政府部門使用」、「單位自行使用」、「商業加值使用」及「
學術研究及個人使用-研究計畫使用」之申請單位應填列「交通部運
輸研究所智慧型車隊管理系統核心模組軟體申請表」,並應於申請表
中勾選使用類別。
五、售價及適用對象
「智慧型車隊管理系統核心模組軟體」之授權依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
費原則,各種售價、適用對象及相關規定說明如下表:
┌───────┬──────┬─────────────┐
│售價(新臺幣)│適用對象 │相關規定說明 │
├───────┼──────┼─────────────┤
│免費領用 │政府部門使用│1.因業務需要之各級政府單位│
│ │ │ ,得免費領用一套 │
│ │ │2.請填具「申請表」向本所申│
│ │ │ 請 │
├───────┼──────┼─────────────┤
│300 元 │單位自行使用│1.此售價為單套工本費價格 │
│ │ │2.僅供申請單位內部使用 │
│ │ │3.請填具「申請表」向本所申│
│ │ │ 請 │
│ ├──────┼─────────────┤
│ │學術研究及個│1.此售價為單套工本費價格 │
│ │人使用-研究│2.僅供申請單位及個人於執行│
│ │計畫使用 │ 專案計畫使用 │
│ │ │3.請填具「申請表」向本所申│
│ │ │ 請 │
├───────┼──────┼─────────────┤
│5,000 元 │商業加值使用│1.此售價為加值利用權利金 │
│ │ │2.申請單位得加值發展商業目│
│ │ │ 的使用之套裝軟體或共同執│
│ │ │ 行平台 │
│ │ │3.請填具「申請表」向本所申│
│ │ │ 請 │
└───────┴──────┴─────────────┘
九、申請方式及必要文件
(一)申請單位應依前述授權適用對象之相關規定,填具「申請表」(
附件 1),事先並應詳閱「智慧型車隊管理系統核心模組軟體使
用說明」(附件 2),用印後向本所提出申請。
(二)經審核同意後,由本所通知辦理領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