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攝影機錄影資訊調閱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並自107年2月12日起生效 修正

一、依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受理
    人民申請調閱本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攝影機(以下
    簡稱「CCTV」)錄影資訊,提供司法機關、其他公務機關、當事人及
    利害關係人等調閱需要,特訂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
    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攝影機錄影資訊調閱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
    注意事項」)。
二、定義:
  (一)本注意事項所指CCTV錄影資訊,係指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
        收錄轄區主線、匝道及連絡道路之錄影資訊,提供調閱相關CCTV
        位置、畫面,可參考「高速公路局:即時路況資訊」網站(http
        ://1968.freeway.gov.tw/ )\交通資訊\即時影像公布畫面。
  (二)本局CCTV設置密度約 2公里一具,未全段設置,係供監視行車路
        況,無法提供車牌辨識使用,錄影畫面樣貌可參考本注意事項五
        、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畫面範例。
三、錄影資訊調閱原則
  (一)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為利用既有CCTV監視交通路況之行車畫面,錄
        影系統有效保存期限為錄影當日起15日。
  (二)為維護用路人隱私,除申請單位司法機關與公務機關須正式來函
        ,依來文請求處理外,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須提供報案紀錄證明
        並填寫申請表。
  (三)調閱內容僅供當時交通狀況參考,並不得為營利、徵信使用,申
        請單位除因公務需要外,不得對外公開或違反法律規範之使用。
  (四)各區養護工程分局對管理錄影資訊及辦理調閱業務人員,應注意
        管制並遵守刑法妨害秘密罪章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四、辦理調閱錄影資訊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可自本局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freeway.gov.tw)
        \下載專區\「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
        攝影機錄影資訊調閱注意事項」,下載並填製申請表(格式如附
        件一),逕寄該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理。
  (二)轄區養護工程分局受理申請案件,應自收受申請書起 7日內為准
        駁,必要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 7日,並依下列各款規
        定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者(復函格式範樣如附件二、三)
        包括:
        1.經核准調閱者應載明領取調閱錄影資訊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2.經同意付予錄影資訊應附收費標準。
        3.駁回申請者,應敘明理由。
  (三)經轄區養護工程分局通知領取調閱光碟時間及製作工本費(每片
        容量4.7GDVD光碟工本費100元,依此類推)後,申請者可依通知
        時間派員至該轄區養護工程分局繳交工本費,並憑收據領取調閱
        資訊光碟,如需郵寄時,請先寄交工本費及郵資到該轄區養護工
        程分局,經確認無誤後寄交。
  (四)申請者領取光碟後,如無法讀取或錄影時間、地點不符申請需求
        時,可於3日內通知轄區養護工程分局免費更換1次,如仍無法讀
        取或與申請時間地點不符時,申請者可攜帶該光碟及相關文件,
        親臨轄區養護工程分局處理。
  (五)各區養護工程分局承辦單位,應確實查證申請表各欄資料之正確
        性,相關紀錄應分類設置專卷列管,並製作備份光碟,俾供查考
        。
五、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畫面範例

    (圖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