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美國FBI辨識信件及郵包炸彈要點

中華民國86年10月18日 制(訂)定

一、辨識信件及郵包炸彈要點(有下列情形的郵件均可能為信件及郵包炸
    彈):
  (一)超資郵件。
  (二)不正確的頭銜。
  (三)有頭銜卻沒有名字。
  (四)一般常用字都拼錯。
  (五)有油漬或污點。
  (六)沒有回信地址。
  (七)超重郵件。
  (八)使用硬質信封。
  (九)不對稱、不平均及不平坦信封。
  (十)突出的電線或錫箔紙。
  (十一)使用造成視覺錯亂的文字或圖案。
  (十二)外國寄來的郵件、空運郵件及特別方法運送的郵件。
  (十三)有限閱標誌,如標示機密文件或私人信件。
  (十四)用手寫或不工整的打字方式書寫地址。
  (十五)使用多餘不必要的安全材質處理郵件,如細繩線或膠帶。
二、防範郵包炸彈注意事項:
  (一)絕不在你家中接外國地區寄來的郵件,特別是郵包。
  (二)讓你的家人及公司職員都確實瞭解,拒絕接收任何非預期的郵件
        。
  (三)確記每一郵件都可能是炸彈,將每件郵件均以可疑郵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