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本區之中外航空器,以在本區內之國際機場起降為原則;非經空軍 總司令部核准或因緊急情況,不得在本區內各軍用基地起降。
本國民用航空器,在本區內作定期、不定期或特許飛航經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核准者,如有借用軍用機場之必要,應依照空 軍軍用機場借用規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