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條規定之罰鍰,主管機關得委託機場公司執行之。
主管機關得委託機場公司,代表政府與外國簽署有關航空協定;其協定事 項,並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本條例適用之國際機場,由行政院定之。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