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制(訂)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業務處理,除法 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