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旅行業取得下列專業認證者, 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一)管理系統驗證(限於 ISO9001、 ISO22000 認證)、危害分析 重要管制點(HACCP 認證)、旅館業環保標章、綠建築標章、 溫泉標章、防火標章。 但已取得ISO22000認證申請補助者,不得再以 ISO9001或HACC P 等專業認證申請補助。 (二)其他經本局審查認可,符合第一點規定補助目的之國、內外相 關專業認證。 前項專業認證如有二個以上單位或機關補助,應擇一申請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