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交通部郵政總局各區郵政管理局所屬各等級郵局設置標準
制定依據名稱:交通部郵政總局郵區管理局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廢止
區局得視地方行政區域及業務需要,分設特等、一等、二等、三等郵局 及直屬支局。各等郵局得依業務之繁簡予以分級。其業務轄區範圍寬廣 者,並得分設各級支局。前項各等郵局與支局之分級及設立標準,由郵 政總局擬訂,報交通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