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汽車貨運營運實施細則
制定依據名稱: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制(訂)定
省(市)公路主管機關得依其管轄特殊情形擬訂汽車客貨運營運實施細 則,報請交通部核備後發布之。但各省(市)具一致之特性,有統一擬 訂必要時,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