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修正
主管機關為改善大眾運輸營運環境,得建立大眾運輸使用道路之優先及專 用制度。 前項優先及專用之條件、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 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