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船員僱傭契約核可標準及作業辦法
制定依據
名稱:船員法
中華民國一00年二月一日 廢止
第十二條(僱傭契約之簽訂核可及驗證)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受僱船 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