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高雄港務局防制海上餐廳污染管理要點
制定依據名稱: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01年9月4日 廢止
外國船舶,進入中華民國領海時,商港管理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登臨船 舶施行檢查,並查驗其油料或船貨紀錄簿、操作手冊及其他有關船舶防 止污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