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據
名 稱:航空站地勤業中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兼營航空站地勤業或自辦航空站地勤業務及空廚業中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兼營空廚業違反民用航空相關法規量罰標準表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並定自110年4月6日生效 制(訂)定
1. | 民用航空法 |
2. | 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
3. | 空廚業管理規則 |
名 稱:航空站地勤業中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兼營航空站地勤業或自辦航空站地勤業務及空廚業中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兼營空廚業違反民用航空相關法規量罰標準表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並定自110年4月6日生效 制(訂)定
1. | 民用航空法 |
2. | 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
3. | 空廚業管理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