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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交通部公路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南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暨暫行編制表

制定依據名稱:交通部公路局暫行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廢止

第十條
  本局為辦理公路養護工程,分設一、二、三、四、五,五個區工程處,
  並為辦理艱鉅工程,得設臨時工程處,於完工後撤銷,其組織均另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