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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制定依據名稱:交通部組織法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自95年7月17日施行 廢止

第五條(路政司之職掌)
  路政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鐵路、公路建設籌劃之監督事項。
  二、關於鐵路、公路業務及其附屬事業管理之監督事項。
  三、關於鐵路、公路動力車、客貨車製造、進口規格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公有、民營及專用鐵路、公路之監督事項。
  五、關於公路監理業務之監督事項。
  六、關於鐵路、公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事項。
  七、關於觀光事業籌設、規劃及觀光資源開發之策進事項。
  八、關於觀光事業建設、管理、經營之監督事項。
  九、其他有關鐵路、公路及觀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