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交通作業基金及航港建設基金資金轉撥計價方式與作業程序要點
制定依據名稱: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99年11月18日 修正
本基金下設各基金之資金,得於各基金間或與本部航港建設基金以轉撥計 價方式互相調撥;其作業程序,由本部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