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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修正

第七條(定期評鑑)
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之營運及服務應定期辦理評鑑;其評鑑對象、方式、
項目與標準、成績評定、成果運用、公告程序及獎勵基準等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