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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公路法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修正

第八十條(證照費用之徵收)
公路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汽車與電車之登記、檢驗或發照,與駕駛人
、技工或檢驗員之登記、考驗或發照,及依本法規定核准發給之其他證照
,得收取費用;其收費辦法,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