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郵政儲金匯兌法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修正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 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