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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郵政儲金匯兌法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修正

第十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
  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