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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船員僱傭契約核可標準及作業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船員法

中華民國一00年二月一日 廢止

第十二條(僱傭契約之簽訂核可及驗證)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受僱船
  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