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補貼船舶運送業與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郵輪業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費用作業要點
制定依據名稱: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中華民國109年6月20日 修正
第一條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