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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飛航規則

制定依據名稱:民用航空法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修正

第四十一條
  為維護飛航安全,航空器飛航時,應遵照一般飛航、目視飛航及儀器飛
  航之管制,並接受飛航管制機構之指示。
  前項一般飛航、目視飛航、儀器飛航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民航
  局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