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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發展觀光條例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三日 修正

第三十八條
  為加強機場服務及設施,發展觀光產業,得收取出境航空旅客之機場服
  務費;其收費及相關作業方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