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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據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制定依據名稱:發展觀光條例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修正

第五十條之一(外籍旅客辦理退還特定貨物營業稅辦法)
外籍旅客向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達一定金額以上,並於一定期間內
攜帶出口者,得在一定期間內辦理退還特定貨物之營業稅;其辦法,由交
通部會同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