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委託千立汽車有限公司等148家代檢廠辦理110年度汽車定期檢驗 事宜
主旨:公告本所委託千立汽車有限公司等148家代檢廠辦理110年度汽車定 期檢驗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公路法第63條第3項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 辦法。 公告事項: 一、自 110年 1月 1日起至 110年12月31日止,本所委託千立汽車有限 公司等 148家代檢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 二、受委託廠商如資料表所列。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鄭○保(聯絡電 話:04-26912011分機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