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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0.03.29. 交動字第11050029091號公告

公告「國軍佳冬戰備跑道起降啟用計畫」案,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生 效

主旨:公告「國軍佳冬戰備跑道起降啟用計畫」案,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
      30日生效。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第2項、「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9條、
      第19條、第27條及「國軍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戰備跑道作業程序
      」等相關法規辦理。
公告事項:
一、演習管制區域:
    (一)管制路段:
          1.北起:省道臺一線里程428公里。
          2.南至:省道臺一線里程433公里。
    (二)管制空域:
          由下述4點連成之空域,高度5000呎以下。
          1. A( N22度30分43.0秒 E120度29分10.0秒)。
          2. B( N22度30分43.0秒 E120度39分54.0秒)。
          3. C( N22度20分37.0秒 E120度39分54.0秒)。
          4. E( N22度20分37.0秒 E120度29分10.0秒)。
二、演習管制期程:自110年7月14日22時起至15日12時止(配合演練時序
    修訂)
三、管制事項:
    (一)管制路段及空域於演習管制期間,禁止非演習車輛及航空器通
          行進入。
    (二)以戰備跑道管制(起降)路段兩段中心點為中心,5 公里半徑
          圓至中心點向外左右各35度之連線範圍內之養鴿戶,於管制期
          間禁止飛鴿放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