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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10.04.23. 管字第11018605072號公告

公告110年勞動節連續假期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措施

主旨:公告110年勞動節連續假期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110年5月2日14至21時,實施國5蘇澳、羅東、宜蘭及頭
    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二、管制方式:國道 5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程
    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
    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客)及乘載 3人
    (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入。另大貨車(總重逾 3,500
    公斤)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貨車之安全規定,南下大貨車
    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 5號,北上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
    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