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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航港局 110.09.24. 航南字第1103355297號公告

公告調整劃定「高雄港商港管制區」如附件,自 110年10月1日上午8時生 效

主旨:公告調整劃定「高雄港商港管制區」如附件,自110年10月1日上午
      8時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以電話洽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2號,電話:07–2620761)。

附件:
附件-高雄港商港管制區範圍示意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