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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11.03.17. 管字第1111860121號公告

公告111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道3號及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與匝道 封閉措施

主旨:公告111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道3號及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
      與匝道封閉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一、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111年 3月20日及27日,每日15–20時,實施國5蘇澳、羅東
            、宜蘭及頭城等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2.111年 4月2日6至12時,實施國1內湖至頭份(含高架堤頂、
            環北及機場系統)及國3木柵至香山等路段之各交流道及國5
            南港系統交流道之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3.111年 4月4日至5日,每日14至21時,實施國5蘇澳、羅東、
            宜蘭及頭城等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4.前述國5北向高乘載結束時間將視交通狀況機動調整。
    (二)管制方式:
          1.國道1號及3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
            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
            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
            或乘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
            入。另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式油罐車輛、郵
            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地方政府所屬之垃
            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可不受管制
            進入。
          2.國道 5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程車
            (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同時
            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
            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入。
            另大貨車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貨車之安全規定,
            南向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 5號,北向
            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號。
二、入口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111年3月19日及26日,每日5至12時,封閉國5石碇及坪林等交
          流道之南向入口匝道,石碇南向入口匝道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
          專用入口。
    (二)111年4月2日及3日,每日0至12時,封閉國1平鎮系統及埔鹽系
          統、國 5石碇及坪林等交流道之南向入口匝道,石碇南向入口
          匝道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三)111年4月4日及5日,每日7至19時,封閉國1虎尾交流道北向入
          口匝道及國 3名間交流道雙向入口匝道;7至24時,封閉國1埔
          鹽系統及國3西濱等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